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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大米”试验立项十年五越“红线”
时间: 2012-12-7  来源:转载 点击:

    “黄金大米”事件终于有了定论。昨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发布通报称,此项转基因试验违反了相关规定、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相关责任人已被撤职。三家机构为此次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向公众致歉。

违规

转基因试验十年五越“红线”

一越“红线” 隐瞒主管单位偷偷试验

自十年前立项,到2008年完成,再到今日调查结果水落石出,“黄金大米”试验实施人数次擅越“红线”,违反了多项相关规定和准则。

“黄金大米”项目于2002年12月由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批准,内容是研究菠菜、“黄金大米”和β-胡萝卜素胶囊中的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的吸收和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

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荫士安和浙江省医科院王茵作为项目负责人,将“黄金大米”试验与国内项目“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合并,偷偷完成,始终未向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提及“黄金大米”,也未告知给学生食用的是“转基因水稻”。

二越“红线” 私自加盖公章制造假证明

2003年11月,浙江省医科院伦理审查委员会通过了美国NIH项目的伦理审查。2008年项目现场工作转到湖南后,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再次申请伦理审查。王茵根据荫士安提供的材料,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加盖公章,以浙江省医科院的名义向汤光文出具了英文版“2003年的伦理审查结果仍然有效”的证明。

三越“红线” 携米饭入境未按规定申报

2008年5月29日,汤光文将在美国进行烹调煮熟的“黄金大米”米饭携带入境,未按规定向国内相关机构申报,违反了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及相关规定。

四越“红线” 知情同意书仅发最后一页

在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和向受试儿童家长知情同意告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刻意隐瞒试验中使用的是转基因大米,仅发放了知情同意书的最后一页。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该页上签了字,但该页没有提及“黄金大米”,更未告知食用的是“转基因水稻”,违反了国际医学伦理准则和卫生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规定。

五越“红线” 受调查时当事人隐瞒实情

2012年8月,汤光文等在《美国临床营养杂志》发表了题为《“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的研究论文。论文发表前,汤光文将论文寄给荫士安,荫士安代替王茵和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胡余明签名。此外,在有关部门对“黄金大米”进行多次调查中,当事人隐瞒主要实情,提供虚假信息。这些行为违反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

处理

责任人受撤职降级警告处分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处理如下: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给予荫士安撤销妇幼营养室主任职务、技术职称从二级研究员降至三级的处分,令其3年内不得主持科研工作,取消其博士生导师资格,所党委决定撤销其党内职务。

浙江省卫生厅党组决定撤销王茵浙江省医科院科技处处长职务,浙江省医科院决定撤销王茵保健食品研究所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室主任职务,取消其二级研究员推荐资格、院学术委员会委员资格和院伦理委员会委员资格,令其3年内不得参与职称晋升评委会工作,浙江省医科院党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湖南省疾控中心鉴于胡余明在课题试验现场管理中存在疏于管理、工作失职的行为,决定撤销胡余明疾控中心主任助理、科主任职务,湖南省疾控中心党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进展

受试学生家长提出赔偿要求

“黄金大米”试验和国内一些可能对健康和安全带来风险的项目悄悄上马一样,剥夺了公众的知情权,漠视了人的尊严。受试学生家长愤而提出赔偿要求。

据《东方早报》报道,11月30日,当地官方给出了一个补偿方案:未食用“黄金大米”的儿童,家属每户补偿误工费1万元;食用了“黄金大米”的儿童,家属每户补偿误工费、精神抚慰费8万元。

据专家介绍,“黄金大米”本是联合国粮农组织长期支持的一个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目的是改善第三世界贫困地区儿童和妇女的营养条件,减少因缺乏维生素A而引起的失明、免疫力低下等疾病。

然而,原本出于善意的一项试验,却因操作者的违规和隐瞒,造成了受试者极大的心理负担。

面对记者,一名贺姓受试儿童家长泪流满面。他说,12岁的孩子听信了网上的不实传言,以为自己吃了“黄金大米”便再也不能生育。懂事的孩子反过来安慰家长,“爸爸妈妈,没关系的,我长大以后领养一个宝宝”。

尽管当地政府和专家再三解释“黄金大米”并无健康危害,家长们仍难以相信。他们反问:“既然有益无害,为什么要瞒着我们?为什么要偷偷摸摸?”

快评

求真的科学精神怎能违背!

“当时没想那么多,只是为了试验尽快完成……”“黄金大米”试验中国部分项目主要负责人荫士安没有想到,当时的一念之差,竟会酿成一场轩然大波,引人追索与叹息。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江口镇镇长肖明旭认为,就对人体健康而言,“黄金大米”试验“有错无害”;但就科研诚信而言,相关行为既“有错”又“有害”,因为这有悖于“求真”“严谨”的科学精神。

“每个科学家都希望通过自身努力让生活变得更好,但在这个过程中,科学家不能违背基本的行为准则和伦理准则。”《科学》杂志主编布鲁斯·艾伯茨在接受采访时说,“违背了科学精神,再伟大的科学成果也会黯然失色。”

回放

25名儿童每人吃60克“黄金大米”

2012年8月,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等在《美国临床营养杂志》发表了题为《“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的研究论文。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随即谴责研究人员使用转基因大米对中国6岁至8岁儿童进行人体试验,掀起轩然大波。

根据6日公布的调查情况通报,“黄金大米”试验的确于2008年6月在江口镇中心小学开展,有25名儿童于当年6月2日中午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米饭。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徐海滨说,与普通大米相比,“黄金大米”除β-胡萝卜素含量增高外,其他营养成分未见改变。目前尚无证据表明“黄金大米”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也无证据表明6至8岁儿童一次性摄入60克烹调熟的“黄金大米”米饭会对健康造成危害。

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所研究员黄大昉说,2009年,美国曾进行过为期36天的成年人食用“黄金大米”的营养转化研究。据正式公布的科学资料,每人一次性摄入200克“黄金大米”,没有发现受试者健康异常。

然而,虽说没有发现“黄金大米”有危害,但其试验过程却对社会造成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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