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养老机构不再设前置审批 2020实现社区全覆盖
时间: 2014-4-11 来源:转载 点击: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降低养老机构设置门槛,简化了审批手续,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实行备案制,民政部门不再设置前置审批。
《意见》规定,对新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国家划拨用地条件的,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后,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供地,也可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城乡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严禁将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以任何方式变相出售,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民政部门将撤销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国土资源部门将依法责令其交回土地。
《意见》指出,要加快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